咨询反馈
咨询日期: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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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本人原籍为江苏省宜兴市的农村居民,2020年人才引进政策转入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非农集体户口,现原籍开展二轮土地承包,村里需要开未在上海享受土地承包的纸质证明,且没有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这个工作 。咨询社区和镇政府,工作人员电话回答:静安区彭浦镇属于上海中心城区,辖区内无农村集体耕地,不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因此在上海没有承包地。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已与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对接此类情形,无需出具纸质盖章证明,请按政策办理。请问我这边还能盖章纸质证明本人名下无土地且未享受集体组织成员认定吗?
专家解答
尊敬的市民,关于此事,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已经与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进行过沟通,说明上海外来人员落户中心城区的,不会有农村承包地,可以不开相关证明。建议向老家村委会说明情况,请村委会向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求证是否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