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上海市浦东新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的通知
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全面提升浦东新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5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浦东新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和其他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工作思路
围绕浦东新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深入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加速发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构建秸秆全区收集、全量利用格局,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优化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提升耕地质量;不断完善浦东新区秸秆收储体系,提高秸秆收集、加工能力,提高离田利用水平,重点支持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秸秆收集利用方式,扶持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秸秆收集、利用市场主体4个;进一步提升秸秆利用量,全区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5%以上,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政策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编制实施方案
根据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对区内秸秆产生情况和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细化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确定项目单位,科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资金使用、补贴标准、保障机制等内容,并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坚持秸秆还田和适度离田并重,适当增加离田利用比例。一方面,扎实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试验示范机械化粉碎、耕翻、深翻深埋等技术,完善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进一步推广浦东秸秆还田“二次粉碎”技术,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秸秆高效离田,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在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利用等方面作探索和示范推广,促进农业生态平衡,加快建设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
(三)培育市场化主体
以秸秆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利用领域为重点,择优确定具有一定基础、技术力量较强、主动性较高的收集、利用市场主体,加强专业化收储、加工装备的配备,推进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专业化、标准化、市场化,加快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结合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市场化主体建设,建立4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
(四)开展监测评价
对浦东新区内水稻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结合主要种植模式,布设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监测点位1个,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为秸秆科学还田提供有力支撑。
(五)开展试验示范
浦东新区秸秆综合利用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离田利用上以基料化、饲料化利用为主,在燃料化、肥料化利用上做积极探索,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路线,建立试验示范点3个,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试验研究,做好新技术储备,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六)加强资源台账建设
对辖区范围内水稻、小麦、大麦和玉米等农作物开展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统计,摸清资源底数与利用情况,认真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数据初审和上报等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科学有效,为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产业布局和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提供依据。
(七)组织宣传培训
组织各镇、村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技术资料等形式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切实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提高全区农户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识,增强其参与积极性,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水平。依托区级技术支撑单位,组织开展1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场观摩培训活动,宣传推广新技术。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1次及以上,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四、资金安排和使用方向
319万元资金用浦东新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强化区内相关企业(合作社)开展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和燃料化利用的能力,完善和增强本区秸秆收集储运体系,开展相关监测评价以及展示基地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实际实施方案要求,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的制定,开展项目的组织、协调、检查等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技术支撑
组建由农机、农艺部门组成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根据区农业种植结构布局,研究完善适合的秸秆还田、离田模式和技术要点;专家组深入田间地头,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的关键技术路线推广,特别是对展示基地、监测点位、示范点等加强技术指导,为推动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提供可靠保障。
(三)强化项目管理
全面抓好任务落实和项目管理,建立完善补助追溯体系,确保全程质量可控、可追溯。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管理和指导,强化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定期开展禁烧巡查、督导检查,组织有关专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四)广泛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络、悬挂横幅、组织现场会和培训班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科普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宣传有关政策,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和宣传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大力推广典型模式,示范带动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整体提升。
附件:2023年浦东新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2023年浦东新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农作物秸秆利用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 专项实施期 | 一年 | ||||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 |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区级主管部门 | 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319万元 | |||||
其中:中央补助 | 319万元 | ||||||
地方资金 | |||||||
任务清单 | 1、推进农作物秸秆收储运输专业化和市场化。 2、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提高秸秆收集、加工能力,提高离田利用水平,扶持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等秸秆收集、利用市场主体4个;全区建立4个综合利用展示基地。 3、对区内水稻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布设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监测点位1个,开展秸秆还田效果监测与评价。 4、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试验研究,建立试验示范点3个。 5、落实扶持政策,对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的企业(合作社),在农机购置、收集、利用等各环节给予政策支持。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培育有秸秆收集能力的企业 | 4家 | ||||
秸秆饲料化利用能力 | ≥0.3万吨 | ||||||
秸秆基料化利用能力 | ≥0.9万吨 | ||||||
秸秆燃料化利用能力 | ≥0.6万吨 | ||||||
利用稻秸秆年产有机肥能力 | - | ||||||
利用稻秸秆年产食用菌 | ≥0.045万吨 | ||||||
利用稻秸秆年产燃料 | ≥1.2万吨 | ||||||
利用稻秸秆年产饲料 | ≥0.3万吨 | ||||||
时效指标 | 该项目完成时间 | 1年 | |||||
质量指标 | 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 | 98.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增效:通过秸秆打捆厌氧发酵技术制作裹包饲料,提高裹包饲料质量,裹包饲料每吨销售额 | 达370元/吨 | ||||
增效:利用秸秆作为基料种植食用菌,提高菌菇产量,菌菇亩销售额 | 达7000元/亩 | ||||||
增效:通过秸秆协同处置的生物干化技术,提升厨余垃圾燃烧发电效率,提高燃料毛利润 | 增加毛利润70元/吨 | ||||||
生态效益指标 | 以稻秸秆作为基料进行食用菌栽培,制作成裹包饲料和高热值衍生燃料,实现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改善生态环境 | 实现生态环境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 | 确保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