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饲料生产许可证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作出行政许可,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农业农村委行政服务中心;接收地址:长宁区仙霞西路779号一号楼附楼;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咨询电话021-52161315 ;申请人可通过查询一网通办或上海农业网(http://www.shac.gov.cn/)具体了解申请规定的许可条件,并按条件进行自查,是否具备取得许可证的条件。
字体:大 中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