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委员会,浦东新区农发局:

    根据农业部(农市发[2005]2号文件)统一部署,我市决定2005年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利益。市农委制定了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站在服务“三农”的高度,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进一步充实完善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各区县农业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同志为分管责任人,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联系人,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明确工作思路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要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努力实现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抓全程监管和案件查处、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三个并重。

  三、突出治理重点

  农药市场重点突出农药产品质量的抽检、农药标签的整治和国家、地方禁限用剧毒高毒农药的收缴查处。种子市场重点突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全面清理核查,大宗农作物特别是优质水稻、杂交水稻、杂交玉米、西甜瓜等种子的质量检测和散装种子经营行为的查处。肥料市场重点突出复合肥、复混肥、精制有机肥等肥料品种的质量抽检。兽药市场重点查处非法制售兽用生物制品、打击制售伪劣兽药活动、清查禁用兽药。饲料市场严厉查处饲料企业滥用违禁药品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监管,整顿生产经营主体。

    四、加强部门协作

    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牵涉到多个部门,多个执法主体。各区县农业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和分工,发挥牵头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和完善联动机制,实施联合执法。同时,要加强与毗邻地区合作,共同实施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消除农资市场监管盲点。

    五、加强信息报送

    (一)各区县于3月28日前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联系人报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二)各区县要按季度将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和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表报送相关单位和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对专项治理行动中的问题、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三)各区县于7月5日前和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四)农业部要求,4月底以前,春耕期间农资打假工作实行周报制度。各区县每周五上午将种子、农药、肥料打假专项治理情况报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汇总后于每周一上午报市农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附件:
    1、2005年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2005年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2005年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2005年饲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2005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7、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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