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农委推行政务公开自查情况的汇报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机构,明确制度,为政务公开创造条件
我委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做好明确机构、配备人员、研究制度、编制指南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健康运行。
1、明确机构,配备人员。2004年5月,市农委主任办公会议就专题研究并部署了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工作机制,设立工作机构。明确市农委政务公开工作由市农委主任总负责,秘书长具体负责,办公室为处理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推进。信息提供和申请受理实行处长负责制。同时明确各处室职能分工,并在各处室落实了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更新和申请的受理答复工作。2006年,市农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在农委系统下属各事业单位分别增设了一名信息员,信息员人数由原来的16名增加到32名。
2、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2004年5月,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上海市农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办法》(试行)等规范性的文件。每年更新《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年度里,还出台了《农委机关政府信息报送制度》,对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完善细化了操作程序。
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对资金使用、干部聘用、项目管理等都拟定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如科技兴农项目,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继与上海市财政局共同发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推进科技兴农项目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64号)后,又公开发布上海市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操作流程图。该流程从最初发布立项指南到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项目评估与验收的每一个环节的具体内容做出详细描述和注解。项目立项前,市农委组织各产业部门结合产业发展重点,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立项前的遴选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上海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根据合同书检查和监督项目年度计划、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和经费使用等情况,报上海市重点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对发生的项目经费在使用后半个月如实上网提交,市审计局通过该系统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项目按期完成后,由项目主持单位撰写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填写项目验收申请书,提供项目办指定的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项目经费审计报告等材料。经项目实施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项目办审批后,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结题后,服务中心还对项目成果的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跟踪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3、加强行政督查,确保政务公开正常运行。我委监察室按照《上海市农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机关各处室及各办自新增信息发布之日30日内完成电子版的更新、维护工作”的规定要求和《上海市农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办法》及时进行行政效能监察。市农委政务网网上办事系统还专门为行政督查部门开设了网上督查功能,通过网上办事催办提醒的红黄灯提示功能帮助做好督查工作。我委还聘请了由市有关委办局的公务员、媒体记者、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郊区各区县农委相关领导、部分农业企业的管理人员,以及基层信息服务站信息员组成的政务公开监督员近100名,以寻找不足,改进工作。
二、围绕热点问题,深化公开内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坚持原则,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委在公开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类信息的同时,还不断做好业务类信息公开。今年1—10月,本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政策法规类信息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农田保护、环保行动计划,以及养殖业规划等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畜牧、蔬菜、水产、农机、农业科技化、农业信息化、农业标准化等工作业务类信息121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5%。
2、按照规定,做好依审请公开受理。今年1—10月,本委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全部通过我委网站(http://e-w.sha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申请。从申请的内容来看,有4件是关于畜牧业政策咨询;有2件是关于水产养殖方面;有2件是关于蔬菜生产和销售情况统计;有2件是关于农业科技扶持政策和课题申请、有1件是关于移民政策咨询、有1件是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有关措施。在已经的答复的1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为8件,占总数的66%。有2件被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有2件非本部门掌握信息,本委已向其提供了掌握该信息的有关部门的联系方式,请其向有关部门继续咨询。
3、围绕公众关注热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329条,包括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科技下乡、关于进一步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措施、关于2006年“专业农民”培训和劳动力职业教育等。本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有28条,包括关于加强市农委部门预算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市农委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等。今年郊区重点建设的设施粮田、设施菜田项目14个批复文件都及时网上公开。市农委政务网今年已公开本系统“项目招投标”和“人员招聘”的公告39条。科技兴农项目还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农机补贴项目政府补贴到村、企业、个人的资金数额全部网上公示。
三、办好各类载体,方便公众查询,推进便民利民服务
1、开展网上互动服务,为百姓解难。市农委政务网专门开设了主任信箱、投资咨询、科技咨询等与公众互动栏目,都有专人受理,按时回复。2006年1—10月,主任信箱共收到来信75封,通过工作流程回复后,帮助百姓解忧。今年4月,浙江的一位同志来信反映其父亲在上海包了地,种大棚西瓜,但不知什么原因,西瓜只蔓藤不长瓜,请专家指点。收到来信后,市农委领导即批示要求种植业管理办公室研处。种植业管理办公室立即与来信人取得联系,了解他们所在区县的具体位置,并派区农技中心技术人员到西瓜地进行现场指导,指出存在问题,并告知其应采取的补救措施,有效地解决了难题,降低了瓜农的损失。
2、办好农科热线,做农民的贴心人。为了方便广大农民群众咨询生产生活信息,由市农委牵头,9家农业科技部门于2002年8月联手创办了“上海农科热线”,今年该热线统一使用农业部服务热线号“12316”。热线开通4年来,紧紧围绕"立足郊区,面向全国,服务三农,促进发展"的办线宗旨,运用电话咨询、网上答问、来信回复、专家下乡、语音应答等多种形式,建立了专家值班、专项督办、后续跟踪、绩效评估等一套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深受农民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1—10月,该热线答复咨询来电 1.1万多个,回答网上咨询 324个,回复咨询来信112封 , 接待上门咨询人员859 人次;专家下乡服务1264人次。接受有关禽流感的举报、咨询电话957个。开设专家坐堂16课、举办广播讲座16次;编写《百问百答实例选编》11期;发放、赠送各类科普宣传资料4万多册。上海农科热线不仅为上海农民服务,也为外地农民服务。河南省安阳县农民马献成辛辛苦苦培植出了数十公斤北虫草,却积压在库卖不出去,面临倾家荡产。上海农科热线专家得知后,全力帮他联系客户,解决销售难问题。他还接到了大量新订单。在上海农科热线专家的帮助指导下,马献成又办起了自己的虫草科技研究所,带动了当地农民共同致富。今年8月,在上海农科热线开通4周年之际,老马送来了锦旗,上书“热线系三农,致富连万家”。
3、办好“农民一点通”,解决信息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市农委组织开发了为农综合服务信息智能终端机(又称“农民一点通”),采用触摸屏的方式,使农民易学、易懂、易操作。涉农部门将原分散的信息通过信息平台整合、共享,为农民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和权威的生产和生活信息,有效解决了农民难以从网络海量信息中查找所需信息的难题。同时,终端机服务内容主要有:村务信息公开,包括村干部收入、村财政使用情况、土地资源管理、资产管理等内容;远程咨询诊断,实现农民与专家现场交流咨询;实用生产技术查询,让农民了解农产品市场行情、实现供求信息发布、利用科学技术指导农民生产;灾害信息发布,提高自然灾害及病虫害预警能力;还包括农资超市、远程教育等与农民密切相关的内容。该终端与上海农科热线“12316”连接,农民只要拿起设在机器旁的电话,就可以与“12316”坐堂专家直接交流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并可以请专家通过视频系统诊断实际情况,争取第一时间为农民解决问题。目前,为农综合服务信息智能终端机已在全市80个村率先应用,并将在全市1000多个村推广。
4、开辟新型服务方式,强化便民服务。一是整合了便民服务的实用信息,在上海农委政务网上开设了“实用信息查询”栏目,内容包括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身份查询,品牌农产品CIS查询、营养咨询等,已提供信息1600多条。二是围绕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开设“三农”服务专题。在2005年开设的“保护农民利益”、“食用农产品安全”、“农业科技入户”3个专题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了“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民培训”两个专题。“三农”服务专题共整合发布政府信息近500条。三是增加了手机短信服务功能,每周两次向农业企业、农业科技部门、农业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天气展望、农产品价格、政府信息、进出口导向、农展快讯等信息,今年1—10月已发送信息1.2万条。四是在网上开发了上海农业CIS查询平台,为公众提供农业空间信息。公众可在全市电子地图上查询品牌农产品和生产企业信息、畜牧养殖场信息、兽医站信息、兽药和饲料企业信息,了解农业企业、农资企业、农业科技部门的区位、交通、基本情况等。
四、政务公开,执法为民,推进行政执法的“三告知”制度和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
按照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和《2006年上海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具体要求,市农委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本着政务公开、执法为民、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的“三告知”制度。
1、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行“三告知”制度。为了推行“三告知”制度在市农委系统实施,由市农委领导牵头,组成由政策法规处、畜牧办、水产办、农机办等负责人参加的工作班子,制定推行了“三告知”制度的工作方案,修订了法律文书,制作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行政执法告知书》。我委今年推行行政执法告知制度主要集中在对市场农药监管、肥料查处,无证捕捞渔业资源,进入上海畜牧产品检查,动物防疫等行政处罚方面。告知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将告知内容融入相关法律文书。据统计,到2006年1—10月,市农委系统行政检查6187件,实施告知6234次;行政强制258件,实施告知259次;行政处罚572件,实施告知575次;做到了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前事先告知。一年来,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宣传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培训。去年以来,国家颁布实施一系列涉及农业的法律法规,市农委及时组织行政管理部门学习培训,先后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参加学习人员2000多人次。市兽医卫生监督所针对去年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的实施,组织举办了有各区县执法人员参加的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班。同时组织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宠物诊疗单位管理相对人参加学习培训。发放“告知书”1500份。
3、体现便民高效原则,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市农委在2005年成立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厅”(以下称“受理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厅设置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机和信息咨询5个工作窗口。其主要职责:一是统一受理、登记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二是统一发放行政许可决定及许可证件;三是政务信息查询。市农委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原分散在13个部门,为了集中受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成立受理厅的同时成立了“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工作中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和受理厅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各实施主体单位按照“依法、热情、便民、高效”的服务宗旨,规范有序地做好农业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工作。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受理厅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共3981件,占总量的 43.5 %,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38张、各类行政许可证书7568张,接受来访、来电咨询412人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11件。目前,我们还在起草《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受理工作若干规定》,将进一步明确各许可实施主体或承办机构与受理厅在受理、转送、办理、送达等工作环节上的职责和关系。通过建章立制,确保集中受理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真正做到便民高效。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农委政务公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政务公开认识有待深化。目前,由于认识上、理解上的原
因,致使具体行政行为与信息公开还存在不平衡、不同步的地方,导致有些信息未能及时上网。
2、政务公开的覆盖面不广。市农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受益对
象是郊区的农民,但由于受基础设施和文化的制约,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在郊区农民中的影响还不是很大,利用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3、行政执法告知内容不完备。在推进行政执法告知制度方面有的执法单位工作还不到位,特别是按照程序规范运作不够,行政执法告知的内容不全面。
政务公开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开展工作:一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是阳光行政的重要举措。要重点围绕政府决策、项目管理、资金使用、人事安排等方面深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二是继续推进为农综合服务村级终端机应用。为农综合服务村级终端机应用,是政务公开的延伸工作,使村民在家门口就可以了解政务、村务信息,提高民主自治能力。三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告知”制度。积极开展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三告知”工作,让当事人清楚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制度,了解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享有的权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在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更充分的保护当事人利益。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0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