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业展览馆:
你馆《关于举办2014年新春农副产品大联展的请示》(沪农展〔2013〕17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馆举办2014年新春农副产品大联展。请你们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全国各地参展客商做好服务工作,切实把大联展办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9月13日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字体:大 中 小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