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业展览馆:
你馆《关于举办“2015新春农副产品大联展”的请示》(沪农展〔2014〕36号)已收悉。经市农委研究,同意你馆举办2015新春农副产品大联展。请你们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为全国各地参展客商做好服务工作,切实把大联展办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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