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举办2015金秋农副产品大联展暨第十届光明食品节营销专场的批复

 

上海农业展览馆:

    你单位《关于举办2015年金秋农副产品大联展暨第十届光明食品节营销专场的请示》(沪农展〔2015〕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举办2015金秋农副产品大联展暨第十届光明食品节营销专场,由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主办,上海农业展览馆承办。

    二、市农委市场信息处牵头负责本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参展协调工作,市农委相关处室、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协同做好参展组织工作,上海农业展览馆承办展会具体事宜。上海农业展览馆应加强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协作,加强宣传,办好展会。

    三、2015年金秋农副产品大联展资金预算30万元,由我委与上海农业展览馆签订合同后按合同拨付。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9月29日

 

标签: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