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金针菇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3-08-15 07:4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光明食品集团关于迷你金针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请扶持的请示》(光明食品农发〔2013〕1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光明食品集团金针菇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金针菇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燎钦公路1288号。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光明森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钢棚、钢棚地坪等基础设施,制冷设备、移动床架、搅拌机等生产设施、辅助器具及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1.28万元,其中道路、钢棚、钢棚地坪等基础设施201.80万元,制冷设备、移动床架、搅拌机等生产设施256.6万元,辅助器具94.88万元,农业项目费用48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300万元,自筹资金301.28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实施,在批复下达起的二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光明食品集团金针菇生产基地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