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油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3〕222号
发布日期:
2013-07-09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油茶;生产基地;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光明食品集团关于油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请扶持的请示》(光明食品农发〔2013〕132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油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油茶生产基地(二期)。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上海市黄山茶林场黄龙、麻川作业连。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黄山茶林场。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浆砌石护坡等基础设施,铁网围栏、太阳能杀虫灯生产设施、种苗引进及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80万元,其中水泥道路、浆砌石护坡等基础设施341.05万元,铁网围栏、太阳能杀虫灯等生产设施63.4万元,种苗引进和土壤改良共222万元,农业项目费用53.55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340万元,自筹资金340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为准。
为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之日起的二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此复。
附件:光明食品集团油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