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油茶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4〕213号
发布日期:
2014-06-05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油茶;生产基地;项目;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
《光明食品集团关于油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请扶持的请示》(光明食品农发〔2014〕174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油茶生产基地(三期)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光明食品集团油茶生产基地(三期)。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上海黄山茶林场黄龙、麻川作业队。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黄山茶林场。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道路、浆砌石挡土墙、仓库、场地等基础设施,铁网围栏、太阳能杀虫灯生产设施、种苗引进及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8.6万元,其中生产道路、浆砌石挡土墙、仓库、场地等基础设施276.8万元;铁网围栏、太阳能杀虫灯、种苗引进和土壤改良等生产设施286.72万元;农业项目费用45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300万元,自筹资金308.6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之日起的二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特此批复。
附件:光明食品集团油茶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