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嘉定区徐行镇芳香植物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嘉定区农业委员会、财政局:
你区上报的《关于申报嘉定区徐行镇芳香植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嘉农委[2011]5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徐行镇芳香植物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嘉定区徐行镇芳香植物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嘉定区徐行镇伏虎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嘉定区徐行镇农业办公室。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水泥明渠、地下渠道,桥梁等基础设施;塑料大棚、玻璃温室等生产设施;仓库、场地、农用电建设等辅助设施(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水泥道路、水泥明渠等基础设施243.2万元,塑料大棚、玻璃温室等生产设施80.4万元,仓库、场地等辅助设施228.4万元,农业项目费用48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4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24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120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区级报账制和专账核算。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建设效益。
此复。
附件:嘉定区徐行镇芳香植物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