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嘉定区徐行镇2014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5〕13号
发布日期:
2015-01-21
失效日期:
主题词:
设施菜田;项目;批复
嘉定区农委:
你委《关于调整嘉定区2014年设施菜田(徐行小庙)建设规划的请示》(嘉农委〔2014〕99号)收悉。
鉴于徐行镇小庙村设施菜田项目由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对项目建设地点进行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进行调整。项目调整后建设方案已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调整后新项目区位于徐行镇伏虎村,建设面积保持原计划290亩,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的项目建设资金总额由原计划1233.57万元调整为1230.46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市财政配套580万元,区自筹650.46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调整后项目实施主体为嘉定区农业委员会、嘉定区财政局;建设主体为徐行镇农业服务中心;经营主体为上海超绿蔬果种植合作社。
请你区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及时做好项目调整的各项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嘉定区徐行镇2014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调整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