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农委关于落实《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5-06-04 06:21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机关各相关处室、相关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36号)精神,我委制定了《市农委关于落实<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农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6月4日

市农委关于落实《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精神,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36号)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和大局观念,以提高政府为企业和市民服务水平为核心,以转变职能、优化流程,拓展应用、融合数据,依法行政、创新服务为主线,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支撑作用和应用效能,不断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的政府治理能力,促进本市“三农”工作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升级改造网上办事平台

按市升级改造网上政务大厅的要求,升级改造本委网上办事平台,实现与市级网上政务大厅相互之间一口受理、身份认证、数据对接。

(二)建设“上海三农”网

参照新改版“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将上海农业网服务版、政务版、科技版、热线版等网站进行信息整合,建设全新的“上海三农”网站,优化网上办事、信息公开、公共服务等栏目设置,并为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预留栏目空间。内容涵盖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等农委政府职能,以及科技服务、市场信息、价格监测、公众互动等服务功能。

(三)推进本委审批事项统一上网

全面梳理本委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编制办事清单和服务指南。以现有运行模式与技术标准为基础,按照数据对接方式,逐步将审批事项统一接入网上政务大厅。

(四)配合深化拓展重点协同应用

按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要求,做好涉及我委相关事项研究。进一步推出市场统一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的优化措施,扩大协同办事覆盖面。

(五)积极参与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

系统梳理本委各类审批、办事、监管等事项,摸清底数,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分类列表,编目注册,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整合,扩大共享,促进开放利用。配合研究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三、时间节点安排

2015年,9月底前建设全新的“上海三农”网站。年底前完成与市级网上政务大厅的后台数据对接。开展审批事项上网工作,实现审批事项总量60%上网。配合做好政府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梳理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编制资源目录。梳理本委权力清单,梳理并公布本委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按市升级改造网上政务大厅的要求,升级改造本委网上办事平台,配合做好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相关法制保障工作。

2016年,全面推进本委审批事项统一上网工作,实现100%审批事项接入网上政务大厅。继续做好系统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共用和开放利用。配合做好市网上政务大厅深化应用相关事项及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相关法制保障工作。

2017年,参与政府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配合做好全面推进与政府各部门的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按市升级改造网上政务大厅的要求,继续配合做好涉及我委的相关事项,配合做好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相关法制保障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市农委网上办事平台建设与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委主任孙雷任组长,市农委秘书长邵启良、总经济师王国忠任副组长,市农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综合发展处、科技处、纪检组、信访办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任务分工及计划安排》,结合本委实际情况制定《市农委网上办事平台建设与推进工作职责分工安排》(见附件)。

(三)强化督查落实

市农委办公室根据《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任务分工及计划安排》,对明确我委的职责分工及时间节点要求加强督查落实,及时反馈工作进度,按要求上报。

附件:市农委网上办事平台建设与推进工作职责分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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