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地产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及光明食品集团:
2014年,我办对各区(县)和光明食品集团地产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取得了较好成效。针对2014年试点考核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2015年新的管理任务要求,我办对考核方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详见附件1。现将2015年地产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核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对全年度地产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于当年度12月20日前完成。
二、考核内容
对各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光明食品集团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相关制度执行、工作任务落实、辖区内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可控程度等。
三、考核方式
1.本单位自评
各区(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光明食品集团(以下简称各单位)会同本行政区渔政、推广部门对照附表1的内容逐项做好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并按要求撰写自评报告,逐项说明各项考评指标所对应的工作内容(含相关材料)及自评得分。自评报告(含附表1)应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我办(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1份电子文件至联系人邮箱)。自评分占考核总分的30%,逾期不报送自评报告和附表1的,将以0分计算。
2.各单位互评
我办于12月10日前将各自评报告发送至各单位,各单位在全面审阅其他单位的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分别给其他单位打出互评分,并填写附表2,于12月15日前报我办。我办在汇总各单位报送的互评分的基础上,计算出每个单位所得互评分。互评分占考核总分的30%。
3.市级单位评分
我办将会同市渔政监督管理处、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组成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审核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并对照附表1的内容于12月20日前完成对各单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核和打分。市级单位评分占考核总分的40%。
四、考核结果汇总和反馈
我办负责绩效考核结果汇总整理,并形成书面文件在本市水产系统内反馈和公布。
五、其他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上海上实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东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国企的所属养殖场,由所在辖区的区(县)农委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光明食品集团除水产品样品抽样、渔政行政执法等工作由所在区县农委实施外,其余各项监管工作由集团自行实施。
联系人:曹世娟。联系电话:23113029。联系邮箱:1841117812@qq.com
附件:
1.上海市地产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核表
2.上海市地产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绩效考核互评打分表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