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渔业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渔政站:
渔业资源监测调查是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基础,是都市型现代渔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我市渔业资源监测工作,科学开展自然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更好地为涉渔工程调处与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服务,现将《2009年上海市渔业资源监测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各自任务,并按下列要求切实做好监测工作。具体要求是:
一、安排专人负责,及早落实监测船只、并将监测船落实情况及时报市渔政处资环科。
二、严格按照监测项目的时间节点开展监测工作,确保监测船只安排的延续性、监测工作的规范性及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三、各有关区县渔政站要为监测船只在桁地安排上提供方便,督促监测船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捕捞许可证,指导监测站点规范、客观记录监测数据。
附件:1、2009年上海市渔业资源监测任务书
2、区(县)渔业资源监测落实情况表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2009年上海市渔业资源监测工作主要包括长江口水域鳗苗、刀鲚、凤鲚、冬蟹监测,上海近海定置网银鲳监测以及长江口、杭州湾、淀山湖、黄浦江上游水域张网渔获组成等项目。具体监测内容、监测时间、站点设置及监测资料上报时间如下:
一、鳗苗监测
监测时间:“线内”1月15日至3月25日,“线外”1月15日至4月15日;
监测内容:作业地点、网具规格、网具数量、作业时间、捕捞数量、死亡数量、产值;
监测频率:以起网一次作为一次记录;
站点分布:崇明(定置网3个)、宝山(定置网1个)、南汇(定置网2个)、奉贤(定置网1个);
上报时间:4月30日前。
二、刀鲚监测
监测时间:2月20日至4月30日;
监测内容:作业地点、网具规格、日捕总网次、日总产量、规格(尾/斤)、生物学调查;
监测频率:每日一次、生物学测定每月二次;
站点分布:崇明3个、宝山1个;
上报时间:5月15日前。
三、张网监测
监测时间:奉贤、金山监测点为4月1日-11月30日,淀山湖、黄浦江上游监测点为5月17日-12月31日(配合内陆水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效果评价,具体要求另行规定),崇明监测点为长江禁渔期期间(配合长江禁渔期效果评价,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监测内容:作业地点、网具规格、网具数量、日产量、抽样渔获组成;
监测频率:日产量每日一次,渔获物组成抽样每月5日、15日、25日各一次;
站点分布:崇明1个、奉贤2个、金山1个、淀山湖2个、黄浦江上游2个;
上报时间:每月10日前上报。
四、凤鲚监测
监测时间:5月1日至6月30日;
监测内容:作业地点、网具规格、日捕总网次、日总产量、规格(尾/斤)、生物学调查;
监测频率:每日一次,生物学测定每月二次;
站点分布:崇明4个;
上报时间:7月15日前。
五、冬蟹监测
监测时间:11月15日至12月14日;
监测内容:船只情况、日捕总网次、日总产量、日捕蟹总个数、雄蟹个数、生物学测定;
监测频率:每日一次,生物学测定每月两次;
站点分布:崇明2个;
上报时间:12月25日前。
六、银鲳资源监测
监测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监测频率:每日一次;
监测内容:渔获量、渔获物组成、渔获经济种类生物学数据等;
站点分布;南汇4个;
上报时间:每月上报。
七、蟹苗生产情况调查
崇明、南汇在蟹苗汛期间应通过社会调查等方式了解蟹苗苗发及生产的情况,掌握中华绒螯蟹增殖放流的效果。调查内容包括:蟹苗汛期始末时间、投产船数、生产情况、苗价变化、汛期特点。
上报时间:6月20日前。
监测结束后,各监测站点应及时将监测资料上报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以便汇总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