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产生日期:2010-01-07 03:20
来源: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光明集团财务部、上实公司:
为及时准确掌握本市关键农时、主要作物和重点环节的农机作业动态情况,科学有效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农办机[2009]4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在关键农时的每周一、四16:00前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送作业进度(电子文档在政务信息中下载)。
联系电话:23113018 传真:63260655
E—mail:liulg@shac.gov.cn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0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