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09]13号)和《关于市农委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的意见》(沪农委办[2009]4号)要求,为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促进本市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统计工作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直属单位要建立每月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每月月底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二、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一)6月15日前,报送本区县、各单位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从6月到12月,每月25日前,报送本区县、本单位当月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文字说明和相关统计表。其中:
1、“执法行动”。主要报送上海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附表2)。
2、“治理行动”。主要报送上海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附表3)和重大事故隐患概括及治理报告表(附表4)。
3.“宣传教育行动”。主要报送上海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附表1)和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统计表(附表5)。
(三)8月25日前同时上报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来的阶段性总结和对策措施。
(四)11月20日前上报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总结。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项行动”每月信息报送制度建设工作,要明确信息统计报送责任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完整、全面和准确地反映工作情况。要严格按照信息报送时间节点要求,准时上报相关文字材料和表格。
联系人:胡栋梁 电话:23119649 传真:63260655
附表:1. 上海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月报表;
2. 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统计表;
3. 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4. 重大事故隐患概况及治理报告表
5. 各区县、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统计表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