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17年农机质量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机管理部门、有关市级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我市农机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7]6号)、《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7]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办制定了《上海市2017年农机质量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2017年农机质量监管工作方案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附件
上海市2017年农机质量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保障农业生产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7]6号)、《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7]114号)要求,结合我市农机质量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聚焦不规范经营、售后服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农机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推动农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1、健全完善农机质量咨询投诉监督体系。加快区、镇级农机质量咨询投诉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明确岗位职责,配置设施设备,公开投诉电话,健全运行机制。加强咨询投诉监督人员培训,及时、高效、规范处理质量投诉案件,定期分析、汇总和上报投诉信息。
2、开展农机消费者维权活动。结合3.15放心农机下乡活动、“三夏”、“三秋”农业生产现场会等,展示演示先进适用农机产品,开展农机质量现场咨询投诉,普及识假辨假和维权知识,提高农机产销企业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和农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3、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执法检查。农机、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机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农机产销企业的生产条件、“三包”服务落实情况等,开展零配件质量检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机整机及零配件行为,保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
4、开展补贴农机质量调查督导。采取现场检查、用户访谈、跟踪测评、座谈讨论等方式,组织开展粮食烘干机、四轮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小型蔬菜耕整地机械等产品质量调查,公布质量调查结果。继续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双随机、一公开”活动,督促农机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
三、工作安排
1、3月份、9月份,举办农机展示演示会2次,印发农机质量宣传资料(告知书、手册、读本等);
2、7月份、11月份,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机经销商、农机维修和零配件销售网点经营情况执法检查;
3、8月份,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用户调查。重点调查粮食烘干机、四轮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小型蔬菜生产机械等机具,发放、收集和整理有效问卷300份;
4、11月份,随机抽取1家农机生产企业和3名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5、9月份,开展粮食烘干机、四轮自走式喷杆喷雾机、小型蔬菜生产机械等重点农机产品质量督导,实地查看相关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
6、7月份,举办农机产品质量咨询投诉受理和规范化处理专题培训班,提高市、区级农机质量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四、其他事项
1、承担单位:上海市农业机械鉴定推广站
2、情况报送:9月底汇总农机产品质量调查表、报送调查总体情况;11月底前形成并报送农机质量调查“双随机、一公开”报告。
3、工作总结:12月中旬前报送全市农机质量监管活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