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农机管理、监理部门: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8〕10号),本市计划在6月份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二、组织机构
市级层面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督导各区开展活动,各区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实施。
(一)领导小组
组长:郑雷
副组长:彭友 夏海荣
(二)工作小组
组长: 彭 友
副组长:颜建中、郭庆清、孙月星、冒静涛
成员:顾英明、黄辉、甘俊彦、王学云、王思静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放管服”,贯彻落实农业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新规章;提升红线意识,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农机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创建安全文化;加大安排隐患排查力度,提升安全监管水平;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本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区农机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做好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的学习宣贯工作,通过开展培训班、深入基层指导等形式,认真细致解读新规章,切实把农机监理“放管服”改革、便民服务等有关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并免费发放有针对性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组织监理干部深入农村、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操作知识、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等安全宣传专题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的宣讲,切实提高广大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要进一步开展农机淘汰报废、农机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等问题研究探讨,积极开展试点,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区农机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部门要积极响应“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表演、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农机安全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市农机“安全生产活动月”工作小组将积极指导、参与各区组织的安全咨询日活动。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推动社会参与,民众关心支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 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以各区自查和市级督导抽查方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排查粮食烘干基地、简易油料存放点等重要农业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隐患,跟踪指导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查处无牌无证、不年检作业、超载超速、非法改装、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确保“三夏”农机作业安全。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统计报送农机事故情况。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狠抓“平安农机”长效机制管理,促进监管手段、监管方式、监管能力提升。
(四)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通过组织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组织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条件的区可以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农机办证大厅、农机培训学校等农机手经常活动场所播放,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注重专业人才培养,通过专题培训、比武竞赛等活动,加强农机事故应急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加大装备物资投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要将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全年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统筹推进
各区农机管理、监理部门要联合推广、培训机构,统筹推进安全月活动与“三夏”农机作业。组织开展驾驶员操作、维修保养等技术培训,要做好机具统筹调度,在完成本区农业生产的基础上鼓励应用“农机直通车•全国农机化信息服务平台”及手机APP,帮助农机手跨区作业,增加农机手收入。同时,要扩大绿色环保、高效节约型装备应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打捆离田、高效植保等绿色生产技术。
(三)务求活动实效
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见效。要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推动形成一个内容精彩、形式多样、传播广泛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格局,进一步推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四)做好总结上报
各区要注重采集活动亮点及好的经验做法,做好活动影像资料、动态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各类资料通过“上海农业网-网上填报系统-农机综合管理平台-政务信息报送平台”报送。各区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于5月31日前和6月30日前,分别将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市农机化办公室。
联系人:王思静 联系电话:23117107
传真:63260655 邮箱:wsj-njs@163.com
地址:大沽路100号2011室
附件: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