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崇明县建设2010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崇明县人民政府:
你县的《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10年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的函》(崇府发[2010]104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0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10443亩(包括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为露地设施。建设地点分别为港沿镇鲁东村400亩,中兴镇汲浜村400亩,竖新镇春风村340亩,建设镇蟠南村150亩,向化镇向化、北港村1020亩,横沙乡新永村323亩,长兴镇光荣村610亩,农业园区耀全基地3000亩,上海北湖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东风西沙基地2000亩、富民农场1200亩(崇明生产区800亩、横沙生产区400亩),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崇明县农业委员会、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5240.06 万元,其中基础设施3899.29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1340.77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4077.2万元,县配套1162.86 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10年8月启动建设,2011年8月建成。
请你县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
1、崇明县2010年菜田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崇明县2010年露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