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2年蔬菜农资综合补贴、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和“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财政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本市蔬菜生产相关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农委[2011]77号)和《关于提高本市蔬菜农资综合补贴标准的通知》(沪农委[2012]51号)的精神,现将2012年蔬菜农资综合补贴、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以及“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补贴资金使用安排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蔬菜农资综合直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的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常年种植蔬菜面积在2亩以上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补贴的对象为夏季期间(6月1日-8月31日)种植绿叶菜的本市常年种植绿叶菜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标准
(一)蔬菜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90元。
(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标准为每亩40元。
(三)“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补贴标准为每亩80元。
三、资金发放
按照预算安排,全市补贴面积为503341.6亩,市级补贴资金共计6543.44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资金4530.07万元,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资金2013.37万元(详见附件1)。本年度下达的补贴计划以市预算安排数为准,各区县农资综合补贴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面积超过预算面积的部分,差额资金由相应区县自筹资金安排。
2012年“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补贴按照21万亩“夏淡”绿叶菜种植面积拨付资金,补贴资金共计1680万元(详见附件1),各区县及市相关单位应按照实际种植情况审核发放补贴资金,超出部分由区县自筹资金安排。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及市相关单位应按照《关于落实本市蔬菜生产相关补贴政策的通知》(沪农委[2011]77号)的要求,做好资金下达的公示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菜农手中。
(一)各区县要加强蔬菜生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管,并督促乡镇逐级做好台帐,保证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补贴资金应通过“一折通”等形式发放,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菜农手中。严禁以发放农资等形式替代现金,严禁以各种名义挤占截留蔬菜生产补贴资金。
(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实行实物补贴,由各区县统一按照已通过“上海市农业技术网”公示的《2012年上海市蔬菜重大病虫防治药剂推广名单目录》(附件2)购置发放补贴农药,补贴对象按照市级财政补贴50%后的价格购买农药。
(三)各区县在“夏淡”期间按照增加绿叶菜的生产面积,以不少于三茬生产的要求安排种植,做到分期分批播种,均衡上市,确保全市每天绿叶菜上市量不少于4000吨。
(四)各区县(市有关单位)应加强蔬菜补贴资金管理与检查监督。出现虚报补贴面积的,应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蔬菜种植户出现倒卖补贴农药的,应取消其享受补贴的资格。经营主体要按照规定进行补贴农药的销售,如出现违规加价销售的,市将追回差额资金,取消经营补贴农药的资格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经营主体出现倒卖补贴农药的,市将追回其所得资金,并取消经营补贴农药的资格。
附件:
1、2012年蔬菜农资综合直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资金和“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补贴拨款明细表
2、2012年上海市蔬菜重大病虫防治药剂推广名单目录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