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乡镇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横沙乡成立崇明县第一家乡镇级经济合作联社
产生日期:2016-12-02 06:15 来源: 崇明县农业委员会
为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积极探索乡镇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新途径,横沙乡作为我县的乡镇级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于2016年12月1日召开了第一次集体经济合作联社成立大会,成立了我县第一家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合作联社。大会听取了经济合作联社的筹备工作报告,审议通过经济合作联社的章程,选举产生了经济合作联社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此次,横沙乡成立崇明县第一家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合作联社解决了长期以来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存在的虚化弱化、管理主体不到位的问题,重组了资产、资金和资源,优化配置了生产要素,推动了城乡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加强各村经济合作社之间的有机联系,规范乡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高乡镇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横沙乡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革中锁定了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明确受益主体,实行按份额(按农龄)共享镇级集体资产收益,对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社会稳定、提高了农民的生活幸福感。经济合作联社还充分发挥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体作用,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横沙乡在本次推进乡镇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在环节落实、政策把握、程序操作等多个方面为崇明县的乡镇级产权制度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下阶段,在横沙乡的示范作用下,崇明县将积极加快全县的乡镇产权制度改革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