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凸显四个特点

产生日期:2007-08-31 07:57      来源:

    8月30日上午,上海市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题会议在金山区廊下镇召开。会议总结前阶段本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常委徐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胡延照主持会议。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半年本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了专题汇报,金山区、市编办、市教委、市财政局等单位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廊下镇光明村“三室三点”建设、廊下幼儿园、廊下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本市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突出了“逐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率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主题,推进有序,进展顺利。有以下四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突出政府职能转变。在乡镇机构改革中,适当调整乡镇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中,要求乡镇政府财力保障机制必须与政府行政职能相匹配,增加了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考核权重。二是突出城乡资源整合。注重城乡统筹,2006年实际安排教育费附加15.35亿元;9个中心城区与9个郊区县教育对口合作交流,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突出提高管理水平。县乡财政体制改革重点是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促进区域公共财政的均衡化,明确“是帮,而不是包;是扶,而不是付;是管活,而不是管死”。农村义务教育改革重点是在农村教育内涵发展上下功夫,使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突出维护农民利益。专项改革方案把改革纳入上海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相关措施衔接,切实提高农民就业、就学、就医措施的保障水平,让农民享受基本的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真正得到实惠。

    会议要求,本市下一步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市第九次党代会对“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要站在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站在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农村综合改革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体制和机制入手,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更强的动力、更多的活力。二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加大推进工作力度。年内目标是: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到南汇、奉贤、金山、崇明三区一县的所有乡镇,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有条件的其他区县也可以选择1至2个乡镇开展试点。农村义务教育改革,今年务必建立区县义务教育经费统筹机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区县统筹内容、统筹标准和管理方式。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先要摸清楚开展“乡财县管”试点的12个乡镇的财力、支出结构、管理体制等基本情况,积累经验,明年面上逐步推开。三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营造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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