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委召开村庄改造区县推进会议 要求按时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
产生日期:2011-03-02 01:56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完成郊区县100个村庄改造工作已列入2011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为尽快启动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保障实事项目顺利开局,2月24日,上海市农委召开村庄改造区县推进会议,市农委副主任陈洪凡出席并讲话。市财政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综改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县村庄改造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1年村庄改造市级奖补资金的预安排情况,对区县项目计划的上报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区县交流了项目选点情况和推进计划。目前,区县对推进今年工作的积极性普遍较高,并已基本确定了项目选点方案,落实了区县奖补资金,对年度推进计划做了初步安排。
会议指出,今年村庄改造工作面临三项新的特点:一是随着上海被纳入全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单位,村庄改造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二是随着“十二五”期间城乡统筹速度的大幅加快,坚持合力推进村庄改造工作的要求更加明确。三是随着村庄改造推进速度的不断加大,长效管理制度的建立更加紧迫。
围绕按时、按质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做好今年的推进工作,会议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尽早启动项目实施。各区县要全面开始项目计划的上报工作,坚持聚焦规划保留农村地区的选点原则,积极推进改造区域相对集中、成线、成片。同时,严格按照市推进节点要求制定区县年度推进计划,确保实事项目在11月底完成。二是加大项目整合力度。在村庄改造推进的过程中,要坚持整合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逐步形成“污水先行、路桥先行、村庄改造配套实施”的推进步骤,有序推进村庄改造工作,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村庄改造作为提升农村面貌的一项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形成强有力的质量保障、监管体系,确保改造成果可持续。四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区县、乡镇的配套资金要及时到位,市里要加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出台。同时,积极开展市级奖补资金列入上海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的试点工作。五是切实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市里要抓紧在近期出台长效管理指导意见。各区县要在年内出台长效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责任在镇、实施在村的工作机制,整合好现有的村内管理队伍,对涉及资金给予补贴。六是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区县政府是村庄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是实施主体、村委会是管理主体、广大村民是参与和监督主体,要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形成多方协作、共同 推进的工作局面。
会议指出,在今年的工作中要切实把握好推进的方式和方法。在推进的方式上,要进一步体现更加贴近实际、更加便于操作、更加有利于体现改造效果的原则。改造工作要充分符合农民心愿、尊重农民意愿、并调动农民积极性。在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工作流程。在推进的方法上,各区县要善于总结、提炼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区县间的学习、沟通和交流,实践中形成的先进经验要在面上推广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