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以推进农龄清理为抓手,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产生日期:2011-04-21 03:09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农龄”是撤制村、组分配量化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土地补偿费、财物补偿费和存量净资产的依据,也是村、镇两级产权制度改革中量化集体资产股份的依据。为了尽快推进撤制村、组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去年下半年起,嘉定区加速推进“农龄”统计和资产清理工作。具体做法是:
一、依照政策文件,确定界定原则。“农龄”的统计核实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时间跨度长、人员变化大、个案多样化的基础性工作。为让全区的“农龄”统计工作在操作上保持政策的基本一致性,嘉定区根据沪府发〔1996〕34号、沪府发〔1998〕55号、嘉府发〔2002〕61号、嘉农资办〔2008〕3号等文件对“农龄”界定的有关规定,通过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嘉定区关于农龄确认的指导意见》。嘉定区界定“农龄”以“自农业合作化始,户口在村、劳动在队”为原则,在尊重和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意愿和权益的基础上,对插队知青、服役军人、支边支内知青、外来媳妇、婚嫁进出、承包经营权换镇保、户口在村的非农成员、国企顶替等十种比较普遍存在的情况专门进行“农龄”确认工作的指导。由于“农龄”确认统计工作面广量大,情况较复杂,原则上要求各街镇统一确认口径,存在的未尽事宜和个案,将由各村民小组表决通过,或由镇改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处理。
二、制定操作程序,搞实基础资料。根据区委、区府制定的目标任务,各村的“农龄”统计工作将于5月底前完成上榜公示,6月底全区完成“农龄”汇总归档。“农龄”统计工作的基本操作程序:一是根据市区有关要求,各街镇统一部署,各村成立“农龄”摸底统计工作小组。二是根据市、区两级文件对“农龄”界定的有关规定,各村明确“农龄”确认细则或方案,经上级部门审核,再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三是村工作小组具体按照“三上三下”的程序进行操作,主要是:下发农户表格登记→上交审核与派出所核对→下发农户核对→上交核实调整→下发农户签字确认→汇总公示存档。四是召开村民小组成员代表大会(一户一主会议),对“农龄”公示结果进行确认,形成书面决议,并由代表签字认可。
三、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目前嘉定区151个村“农龄”统计已完成的有8个村,处在农户个人填报阶段的有57个村,正在村审核过程中的有72个村,进入一轮公示的有13个村,进入二轮公示的有1个村。下阶段嘉定区将继续总结经验,加快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