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区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政策落到实处
产生日期:2008-12-22 02:19 来源:
今年4月至7月,市农委组织开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调研,对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和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并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先后出台了金融、用地、用电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南汇区从强化操作性着手,研究出台了较为完善的实施细则,并在临时用地审批、自产自销农产品数量认定等方面有突破。
在金融支持方面:南汇区农委按照市农委、市农商行、市安信农保公司出台的有关合作社担保政策,与区农商行、区安信农保公司一起积极抓好落实。截至10月底,农商行南汇支行累计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达到4500万元,其中信用贷款150万元,惠及5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用地方面:南汇区农委在沪房地资规[2006]562号文件基础上,与区房地局就设施菜田、设施粮田、经济果林内的临时用地,出台了《关于加强南汇区设施农田生产辅助设施用地管理意见(试行)》文件,建立了区农委和区房地局联合审批机制,细化了操作规程和办法。目前已批准了6个合作社共11465平方米的临时用地。
在税收方面:南汇区农委牵头召开专题协商会,邀请区税务局分管副局长和14个直属税务所负责人到会听取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经过多次协商,拟定了由区农委出具估产证明、区税务局核定免税发票的操作流程,有效地增强了合作社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政策的操作性。
在工商登记方面:南汇区农委与区工商局联合建立了“绿色通道”,区工商局对符合要求的合作社七日内颁发营业执照,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指导其补正。同时,区工商局还向合作社发放企业注册员联系卡,与合作社建立起长效联系互动机制,并将合作社登记情况定期与区农委沟通。目前,南汇区新建设立的合作社达到191家。
在用电方面:南汇区积极配合电力公司落实好合作社用电政策,使种植业、养殖业合作社全面享受农业优惠电价,近期还对103家申请农业分时用电的合作社情况进行了初审,将其中符合基本条件的44家合作社上报市主管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