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半年渔政管理集中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产生日期:2009-08-10 03:00      来源: 上海渔政监督管理处

    为掌握和总结2009年上半年上海各区(县)渔政站渔政执法和内务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效能,市渔政处于7月29日至31日召开了“2009年上半年渔政管理工作集中检查会议”。为此,市渔政处组成了检查小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各区(县)渔政站领导共同参与。

    上半年,各区(县)渔政站作风扎实,各项工作稳步提高:一是2009年上半年各区(县)渔政站共查处案件1716件,罚款金额83.85万元,区(县)级财政投入资源增殖放流资金约358.68万元;二是顺利完成了鳗苗综合整治、长江禁渔期管理、“碧波”行动、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等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三是在学习培训、窗口建设、档案管理等内务管理中也有提高,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了工作效能。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的问题:如执法文书制作用词不准确、渔业捕捞行政许可存档材料不全、养殖水产品抽样检测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最后,市渔政处对下半年的渔政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在人员队伍方面,要加强思想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指导渔政工作;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加强作风建设和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政令畅通,对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要认真贯彻执行。在业务管理方面,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区(县)渔政站领导要深入一线,指导工作;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改进;加强学习,总结提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提升渔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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