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9年上海渔政部门鳗苗管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09年上海市鳗苗管理工作已结束,现报送《2009年上海渔政部门鳗苗管理工作总结》,请审阅。

    附件:
    1、2009年上海渔政部门鳗苗管理工作总结
    2、2009年鳗苗管理工作情况汇总报表


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上海渔政部门鳗苗管理工作总结

    为了确保长江口航道畅通和沿江、沿海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确保水上重点工程顺利施工,确保渔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并合理利用鳗苗资源,按照《关于2009年本市鳗苗捕捞整治工作的通知》(沪水产办[2008]97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市各级渔政管理部门围绕市鳗苗捕捞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所制定的管理目标,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以鳗苗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为抓手,扎实工作、恪尽职守,严格行政许可管理,严格捕捞区管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长江口航道畅通,认真踏实地抓好每一个管理环节,较好地完成了综合整治的预定工作目标。据统计,今年本市共发放鳗苗捕捞许可证1783张(去年为2408张),准运数量为1726.83万尾,约为2467公斤(去年约为543公斤),平均价格2元/尾左右(去年为9元/尾左右),总产值约3454万元(去年约为3410万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97起,罚没款为352180元(去年为221起,罚没款为190286元)。

    今年,本市鳗苗生产和管理工作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一是渔政部门统筹兼顾好渔民捕捞生产、重点水上工程和长江航运畅通,特别是3月到4月间组织渔政船在长江口深水航道水域连续不间断执法管理,保障了长江口航道畅通和深水航道丁坝维护加长工程顺利施工。二是鳗苗产量显著上涨,价格大幅下降。虽然今年鳗苗准运数量是去年的4.5倍,但是全球金融危机严重影响了鳗苗价格,渔民增收压力较大。三是受鳗苗产量和汛期影响,逾期捕捞现象有所抬头。今年鳗苗捕捞生产在春节前后两个汛期产量较好。捕捞期结束时,鳗苗产量仍保持在一个较好水平,这导致部分渔民逾期捕捞,给渔政管理工作造成一定压力。

    现将有关情况具体总结如下:

    一、今年渔政部门鳗苗管理工作特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2008年12月2日,上海市鳗苗捕捞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了2009年鳗苗管理座谈会,并于12月23日下发了《关于2009年本市鳗苗捕捞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并签订了责任书。根据要求,今年鳗苗捕捞期开始时间延后15天,启东嘴与南汇嘴连线以西上海段水域定为2009年1月15日至3月25日,其他水域定为2009年1月15日至4月15日;我市鳗苗捕捞水域划分为一类和二类管理区,一类管理区严禁捕捞,二类管理区限额捕捞;鳗苗渔业捕捞许可证限额发放,核定发证总数比2008年减少10%,为2700张。全市各级渔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借鉴已有的工作经验,制定有效的鳗苗管理方案,严格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具体管理措施,做到政令畅通、管理到位、权责明确。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的鳗苗捕捞时间推迟了半个月,并且受到长江口深水航道、长江隧桥建设、促淤围圈、光缆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程、迎世博安保练兵和海上反恐演习的影响,鳗苗的可捕时间缩短和可捕区域缩小,渔(农)民反应较大。各级渔政部门把宣传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在今年鳗苗管理开始前深入港口、码头、船头、闸口和渔业村队发放“告知书”、“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近3000份,全方位、多渠道地做好宣传。

    (三)内外协作,保障深水航道重点工程施工正常开展

    在鳗苗管理期间,市渔政处与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紧密联系,加强沟通,密切关注深水航道安全畅通与基建设施施工状况。从3月9日至4月31日,市渔政处共调集中国渔政31008、31009、31002、31502、31003、31101、31102、31201等8艘渔政船轮流巡航检查,保证每天至少2~3艘渔政船在长江口深水航道水域开展执法工作。随着深水航道施工工程量的不断加大,渔政部门特别针对1号、2号、3号三个抛泥坑周围水域进行了清场行动,同时加强对渔船渔民的宣传工作。在执法检查中,我市渔政部门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处理好每一艘违规船舶、每一个违规人员,达到了处罚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确保了长江口航道畅通和深水航道丁坝维护加长工程顺利施工,有效维护了正常的渔场生产秩序。

    (四)强化执法管理,维护渔场秩序

    1、缩减捕捞许可证发证数量。各级渔政管理部门认真执行签发人制度,认真仔细、严格把关。全市共发放捕捞许可证1783张,比去年减少26%,有效控制捕捞强度,保护并合理利用了鳗苗资源。浦东新区发放35张、南汇968张、奉贤161张、金山237张、崇明343张、宝山39张。同时各级渔政部门突出服务意识,实行集中办证。金山区渔政站在金山嘴设点,崇明县渔政站在渔政船上设立受理点,方便渔(农)民办证。

    2、保持高压管理态势。针对鳗苗管理工作面广、量大、点多、线长的特点,我们按照常规检查和联合检查结合的思路,抓牢前期、管好中期、把紧后期。市、区两级渔政部门分别于1月15日至1月17日、3月26日至4月1日、4月27日至4月29日组织开展了三次规模较大的联合整治行动。市水产办、市渔政处领导深入一线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了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据统计,今年鳗苗管理期间,全市共组织执法检查7213人次,检查渔船2629艘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97起,罚没款352180元,驱赶渔船605艘次,没收鳗苗586尾,没收网具121顶,清除违规渔具网具1495顶、毛竹556根、浮具3450只。

    3、加强收购、准运管理。我们总结多年来的成功管理经验,对鳗苗收购、准运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严厉查处无证收购运输现象。在鳗苗收购和运输环节,各区(县)渔政部门严格执行鳗苗收购、运输许可制度,对捕捞、收购人员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制定了《鳗苗捕捞须知》、《承诺书》、《鳗苗收购情况登记表》、《关于鳗苗收购、运输的承诺书》,告知有关人员相关内容,明确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其履行承诺。

    (五)加大生产安全投入,做好值班救助工作

    鳗苗捕捞是一项高风险作业,捕捞船只大小不一,每年在鳗苗捕捞期间恶劣气候频繁,我市各级渔政部门下港口、上渔船进行督促检查,提醒大家安全出海生产,并摸索建立出多条安全保障措施。主要有:1.建立安全抢险值班制度,鳗苗捕捞期间,全市渔政部门共救助遇险船只9艘(其中市渔政处救助5艘、南汇区救助3艘、崇明县救助1艘)。2.在灾害天气来临前,南汇、金山、浦东新区渔政站利用手机、对讲机通知捕苗渔船及时返港。3.南汇、金山、浦东新区渔政站积极推行渔民人身意外保险制度。

    (六)建立举报制度,提高执法效率

    市区(县)渔政部门向社会各界公布了举报电话,走群众路线,实现鳗苗管理工作群防群治,拓展发现违规捕捞案件的渠道。在鳗苗管理期间,我们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处理每一起举报案件,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二、存在的问题、矛盾及建议

    (一)涉渔工程较多,捕捞水域矛盾仍然突出。近年来,受长江深水航道、长江隧桥建设、促淤围圈等一系列重大水上工程施工影响,不少施工区域都处在鳗苗捕捞区域,捕捞水域的减少使渔(农)民的捕捞生产受到一定影响,部分水域矛盾较为突出。明年渔政部门计划尽早介入涉渔工程,及时调解渔场矛盾,妥善协调好涉渔工程渔民的补偿工作,确保平安渔业。

    (二)鳗苗和刀鲚作业渔场矛盾冲突。由于鳗苗捕捞和刀鲚生产在时间上有部分重叠,鳗苗捕捞时间线内为1月15日至3月25日,刀鲚生产时间为2月20日至4月30日,其中有1个多月时间重叠,而且捕捞区域也大部分重叠,部分刀鲚刺网作业渔船存在实际作业网具数量超过捕捞许可数量的现象,鳗苗和刀鲚作业渔场纠纷时有发生。建议相关渔政站明年提前摸底,因地制宜,合理安排桁地,妥善解决渔场纠纷,为构建和谐渔区提供有力保障。

    (三)鳗苗逾期捕捞现象仍然存在。鳗苗逾期捕捞是历年来的顽症,具有一定的管理难度。明年,渔政部门计划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逾期收购和运输鳗苗行为,从利益源头上遏止违规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杜绝逾期捕捞生产。同时,调集执法力量,严厉查处各类违规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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