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农业部门采取五项措施 努力做好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

产生日期:2013-04-08 08:38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4月7日下午3时,上海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了本市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截至4月7日晚,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已焚烧各类扑杀家禽111122羽

针对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市农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农业部有关通知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相关家禽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指导做好关闭的活禽交易市场的消毒工作、加强市境道口的执法检查、加大动物疫情的排查力度和指导区县做好本市家禽养殖生产等五项措施,努力做好动物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目前,本市地产家禽未检测到H7N9禽流感病毒。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防控H7N9禽流感病毒传播的紧急通知要求,将动物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作为一类动物疫病管理,市农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4月4日连夜关闭了对检测出H7N9禽流感病毒或H7呈阳性的松江区沪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闵行区景川市场、闵行区凤庄市场的活禽批发和交易市场。按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对扑杀的禽鸟、禽鸟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以及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沪淮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共扑杀家禽20536羽。4月5日,市政府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暂时停止活禽交易,截至4月7日晚,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已接收各类扑杀家禽111122羽,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对所有扑杀家禽进行焚烧。

指导做好关闭的活禽交易市场的消毒工作。全市暂时停止活禽交易、暂时关闭所有活禽交易市场后,指导做好活禽批发交易市场的消毒工作,同时指导区县有关部门做好关闭活禽零售市场的消毒。对市场环境以及与禽鸟接触过的物品、交通工具、相关用具进行彻底消毒。近期,市农委专门制定了《禽类市场应对H7N9亚型流感工作指南》、《养鸽场户告知书》,发放给相关区县、批发市场和养殖场、养殖户,告知了扑杀、无害化处置、消毒、人员防护等工作的规范流程。

加强市境道口的执法检查。自4月6日起,暂时禁止外来活禽进入本市。市农委相关部门已向29个兄弟省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发送了《关于暂停活禽供沪的函》,商请各省市加强对供沪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产销对接、联防联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会同市公安局、市建设交通委等部门,加强指定市境公路道口执法检查,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进行劝退,严格禁止外来活禽进入本市。相关区县切实加强非指定道口的管理,加强巡查值班,严禁外来活禽进入本市。目前,未发现有活禽流入的情况。

强化面上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大动物疫情的排查力度。市区二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采样数量。重点加强对养殖密集区、候鸟栖息地等高风险区域监测。所有样品经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初步检测,一旦发现阳性立即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进行复核。目前,本市养殖场未检测到H7N9禽流感病毒。

指导区县做好本市家禽养殖生产。针对本市活禽市场关闭后可能出现的地产家禽销售困难等情况,市农委在第一时间研究相关扶持政策,这些扶持政策的实施,将起到稳定本市家禽生产,维护农民利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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