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与九个区县政府和两个国有企业签订《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

产生日期:2010-11-25 06:33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蔬菜问题既是生产问题,更是民生问题。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精神,确保本市蔬菜稳定生产和有效供应,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11月18日下午,上海市政府与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县政府和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签订《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以下简称《工作责任书》)。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分别与9个区县和2个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一一签约。副市长胡延照主持签约仪式。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此次签订的《工作责任书》明确,从现在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全市保证种植蔬菜面积50万亩,其中绿叶菜种植面积17.5万亩,绿叶菜日均上市数量不低于3000吨。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书》逐一量化核定了相关区县和国有企业的蔬菜种植面积、绿叶菜种植面积、年上市数量。市政府将适时安排督导工作,检查《工作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工作责任书》强调要加强“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制定完善蔬菜产销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蔬菜种植面积,分解落实蔬菜生产任务,优化品种结构,既要满足本区县蔬菜市场供应,又要为中心城区蔬菜供应提供保障。

    《工作责任书》要求,各区县在落实本市绿叶菜生产扶持政策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大支持绿叶菜生产力度,调动和保护菜农的生产积极性。同时,要以创建蔬菜标准园、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蔬菜生产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上市蔬菜质量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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