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农村村庄改造市级财政奖补计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3〕66号
发布日期:
2013-03-27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村;村庄改造;市级财政;奖补
闵行区、宝山区、浦东新区、松江区、金山区农委,嘉定区新农办、奉贤区村庄改造工作办公室、崇明县政府政策研究室,区县财政局:
你们报送的2013年农村村庄改造项目计划收悉。经研究,现将市级财政(含中央)奖补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村庄改造牵头部门会同区县财政局根据市下达的计划任务,将建设任务及时分解落实至有关乡镇。
二、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改造项目,保障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三、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应按程序报批备案。规范工程管理程序,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抓紧开展项目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进度,按月向市农委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四、项目建设完工后,区县组织力量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审计、审价,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情况原则上于2014年6月前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
五、落实长效管理工作,发挥奖补工作持久效益。
附件: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崇明县2013年农村村庄改造实施计划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