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浦东新区2012年农村村庄改造项目财政奖补计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改办
主题分类:
城镇规划及生态环境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2]111号
发布日期:
2012-04-13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村庄改造;财政奖补;通知
浦东新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浦东新区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庄改造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浦东新区村庄改造项目财政奖补计划下达给你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下达的计划任务,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进一步细化、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将建设任务及时分解落实至有关乡镇,并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
二、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要求,以农民自愿为基础,围绕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综合环境整治、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开展项目建设。
三、规范工程管理程序,严格质量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项目建设情况应在村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四、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区、镇各级奖补资金原则上列入“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预算科目,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村庄改造财政奖补项目与相关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整合聚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六、项目建设完工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总结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
附件:浦东新区2012年农村村庄改造实施计划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