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山西省汾阳市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等28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9]第26号
发布日期:
2009-02-16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项目;通知
青浦区农委:
你委2007年上报的上海市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青浦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农业部同意。现将农业部《关于山西省汾阳市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等28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农计函[2008]1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批复要求,同时依据申报项目市、区财政配套资金的比例承诺(市财力配套53万元,区财政配套35万元),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抓紧做好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并将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尽快上报我委。
特此通知。
附件:农业部关于山西省汾阳市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等28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