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青浦区建设2010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0]281号
发布日期:
2010-08-26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蔬菜设施;项目;批复
青浦区人民政府:
你区的《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菜田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青府发[2010]54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0年菜田设施建设面积3870亩,全部为露地设施。建设地点分别为夏阳街道塘郁村250亩、香花桥街道东斜村270亩、徐泾镇陆家角村200亩、白鹤镇王泾村410亩、白鹤镇金项村320亩、白鹤镇青龙村270亩、华新镇杨家庄村220亩、练塘镇北埭村300亩、朱家角镇薛间村250亩、朱家角镇林家村440亩、金泽镇田山庄村310亩、农业园区东淇村63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青浦区农业委员会。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193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1438.96万元, 附属设施及其他496.04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1064.25万元,区配套870.75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10年8月启动建设,2011年8月建成。
请你区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
1、青浦区2010年菜田设施项目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青浦区2010年露地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