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奉贤区建设2012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的批复

奉贤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的《关于奉贤区2012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沪奉农委[2012]175号)收悉,经组织评审,原则同意你区2012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2年设施菜田建设面积616亩,建设地点分别为:奉城镇北宋村180亩,青村镇钱忠村300亩,庄行镇渔沥村136亩。

二、实施主体和经营主体

实施主体:奉贤区农业委员会、奉贤区财政局。

经营主体:奉城镇北宋村180亩基地为上海宋村农副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青村镇钱忠村300亩基地为奉贤区蔬菜研究开发中心,庄行镇渔沥村136亩基地为上海惠兴农业资源经营合作社。

三、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2005.75 万元,其中工程投资1823.41万元,包括管棚设施1263.05 万元、附属设施513.31 万元、水肥一体化辅助设施2.96 万元、绿色防控设施10.72 万元、农残检测设施7.50 万元、废弃物处理设施25.87 万元,管理费182.34 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补贴资金1404.03万元,区配套资金601.72万元。市财政补贴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实施期限

项目于2012年12月启动建设,2014年6月建成。

五、工作要求

1. 按照因地制宜、提升功能的原则,积极开展项目建设。通过高标准管棚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通过仓库、场地、净菜棚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蔬菜生产设施条件,加强蔬菜生产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通过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灌溉能力和肥料有效使用率;通过农残检测设施建设提高上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通过绿色防控设施建设切实减少农药施用量;通过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建成基地创建标准园,实现“五化”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2]73号)的精神,组建设施菜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区级财政报账制、工程审价和财务审计制等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按时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

特此批复。

附件:奉贤区2012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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