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奉贤区建设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的批复

奉贤区人民政府:

    你区报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建设100公顷设施蔬菜基地的函》(沪奉府[2005]4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奉贤区建设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奉贤区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奉贤区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桥镇杨王村(建设面积500亩),青村镇吴房村(建设面积500亩),庄行镇陈行村(建设面积500亩),项目建设总面积1500亩。

    三、项目建设单位和生产经营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为奉贤区农业委员会。项目生产经营主体分别为南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青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庄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田间路渠、围墙、排灌系统和农电线路建设。
    二是单体管棚和联栋温室结构体建设。
    三是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薄膜、防虫网、滴灌等。
    上述项目建设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五、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6019.7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2629.21万元;单体管棚2332.6万元,联栋温室结构体889万元; 薄膜、防虫网、滴灌等168.92万元。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3600万元,区财政配套2419.73万元。

    六、项目完成时间

    1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项目于2005年11月启动建设,2006年11月全面建成。

    菜田生产设施建设是郊区农业生产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工程,请你单位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本市1000公顷菜田生产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5]7号)进一步改善本市郊区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以绿叶菜为主的蔬菜生产能力的精神,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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