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奉贤区建设2014年度设施菜田项目的批复
奉贤区农委、财政局:
《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奉贤区2013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的请示》(沪奉农委〔2014〕5号)收悉,经评审,原则同意并作为2014年度设施菜田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4年设施菜田建设面积700亩,建设地点为金汇镇华日基地100亩,四团镇拾村村100亩,南桥镇华严村100亩,庄行镇新叶村100亩,庄行镇西校村200亩,海湾旅游区新港村100亩。
二、实施主体和经营主体
实施主体:奉贤区农业委员会、奉贤区财政局。
经营主体:金汇镇华日基地100亩为上海华日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四团镇拾村村100亩为上海团惠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南桥镇华严村100亩为上海一帆蔬果专业合作社,庄行镇新叶村100亩为上海新叶村农业资源经营专业合作社,庄行镇西校村200亩为上海西就农业资源经营专业合作社,海湾旅游区新港村100亩为上海全兴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三、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2745.61万元,其中工程投资2496万元,包括管棚设施1521.92万元、附属设施864.23万元、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85.17、绿色防控设施12.18、农残检测设施12.5,管理费249.60 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配套1921.93万元,区配套823.68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以市验收报告结算数为准。
四、实施期限
项目于2014年3月启动建设,2015年9月建成。
五、工作要求
1. 按照因地制宜、提升功能的原则,积极开展项目建设。通过高标准管棚设施建设提高抗灾能力;通过仓库、场地、净菜棚等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蔬菜生产条件,提升蔬菜生产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通过绿色防控设施建设切实减少农药施用量;通过农残检测设施建设提高上市蔬菜质量安全水平;通过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建成基地创建标准园,实现“五化”即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2. 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设施菜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2〕73号)的精神,组建设施菜田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管理职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区级财政报账制、工程审价和财务审计制等制度,落实配套资金,坚持项目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批复内容按时推进,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奉贤区2014年度设施菜田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