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颁发

产生日期:2017-10-24 06:18      来源: 东方城乡报

10月23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在闵行区虹桥镇举办首批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颁证仪式(如图)。上海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先行者虹桥镇虹五村、虹春村等七家村级合作社和虹桥镇经济联合社的理事长们获得了赋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这是上海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具有突破性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入了法制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赋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证,在充分发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阶段,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以及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的要求,在农业部的支持和指导下,上海从今年7月份起全面开展了换证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目前闵行、奉贤、金山、浦东等4个区已开展了此项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全市可望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赋码、换证工作。

据悉,上海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进展顺利。目前全市已有97.3%的村和41%的镇已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全市130多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享了改革红利,人均年分红1045元。闵行区年度人均分配4727元,财产性收入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左右,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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