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2006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设2006年菜地生产设施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6年度菜田设施建设面积7000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1500亩,建设地点为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星火农场基地;露地设施建设面积550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星火农场基地4000亩,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崇明长征农场基地150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9075.5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4101.65万元,保护地设施4065.84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908.08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5250万元,自筹配套3825.57万元。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6年9月启动建设,2007年8月建成。

    请你公司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落实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1、2006年度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2006年度保护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2006年度露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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