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2006年度菜田设施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主题分类:
蔬菜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06]221号
发布日期:
2006-09-11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蔬菜;项目;批复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建设2006年菜地生产设施项目的请示》收悉,经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评审后,原则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
2006年度菜田设施建设面积7000亩,其中保护地设施建设面积1500亩,建设地点为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星火农场基地;露地设施建设面积5500亩,建设地点分别为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星火农场基地4000亩,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崇明长征农场基地1500亩。
二、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投资
项目总投资9075.57万元,其中基础设施4101.65万元,保护地设施4065.84万元,附属设施及其他908.08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补贴5250万元,自筹配套3825.57万元。
四、项目完成时间
项目于2006年9月启动建设,2007年8月建成。
请你公司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市水务局《关于本市菜田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06]128号)的精神,落实好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坚持项目程序化管理,严格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特此批复。
附件:1、2006年度菜田设施建设规模及预算明细
2、2006年度保护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3、2006年度露地设施建设内容及预算明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