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上海市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渔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渔业安全保障水平,定于2009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在全市开展主题为“倡科学发展,保平安渔业”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指导安全发展、以安全发展推动科学发展,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行力,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渔业安全发展工作中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普及渔业安全生产、科学生产知识,增强渔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渔民生产、救助技能,营造人人关注渔业安全、人人重视渔业安全、人人参与渔业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形式
(一)现场宣传:现场设展示区和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展示渔业船舶AIS及北斗导航设备。
(二)深入基层:通过深入渔村、渔港、码头,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供政策咨询。
(三)培训教育:通过开设培训班、举办讲座等形式,大力普及渔业法律、法规、政策和渔业安全基本知识;普及渔业安全生产、科学生产知识。
(四)媒体宣传:通过有关媒体,充分报道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近年来加强渔业安全监管,开展渔业安全专项整治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宣传渔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情况。
(五)执法检查: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和宣传周活动,开展渔业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伏休停港渔船秩序、做好“三防”宣传,执法行动贯穿整个安全宣传周。
三、工作要求
1、为做好本次渔业安全宣传周活动,成立2009年上海市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上海渔港监督局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另发)。各地区各部门应充分重视此次安全宣传工作,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制定活动的方案,积极开展同步宣传活动。
2、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结合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护渔09行动、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等,着重开展港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伏休停港渔船秩序。
3、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本于7月底前报我办。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