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开展渔业船舶标准化图纸资料补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水产管理
发文字号:
沪水产办〔2016〕10号
发布日期:
2016-02-19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渔船;标准化;图纸资料
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各区县农委: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审查管理,规范现有渔船检验程序,提高渔船检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本市渔业船舶的安全状况,参照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现有渔业船舶图纸补充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本市开展渔业船舶标准化图纸资料补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渔船图纸设计是渔船建造的第一环节,也是保障渔船安全航行生产的首要关卡,各单位、各区县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本市渔业船舶标准化图纸资料补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二、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市渔船图纸审查和管理工作实际,牵头制定上海市渔业船舶标准化图纸资料补充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各区县农委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及后续上海渔港监督局(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涉渔乡镇、渔业村队(合作社)及船东的宣传告知工作,并按照后续具体工作方案要求组织辖区内渔船配合图纸资料补充工作开展。
四、相关单位、区县要加强同相关科研院所及渔业船舶设计、修造企业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单位在实船测绘和图纸补充等方面的支持,确保本市渔船标准化图纸补充工作有序推进。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