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夏季渔业安全生产督查暨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整治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农委: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海洋渔业伏休管理及非法捕捞整治工作,根据农业部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5年上海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报送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农办渔[2015]28号)的精神和市农委工作部署,我办决定近期组织开展2015年夏季渔业安全生产督查暨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整治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完善渔业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制度、

完善预案,建立渔业安全保障机制,落实渔业安全监管措施和创新渔业安全管理思路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要求参考“上海市平安渔业示范点(区县)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表”(附件1)。

(二)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沿海)各区县的海洋伏季休渔组织管理、宣传教育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海洋伏季休渔阶段性管理目标实现情况,渔船动态、渔需物资(供应点)监管措施和落实情况,热线和举报信息网络、接报警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港口和海上执法检查情况。

(三)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整治。本区县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同公安、海事、水务等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落实情况,工作突破、亮点和困难、不足。

二、检查时间及检查形式

(一)检查时间:即日起至7月2日。

(二)检查形式:即日起,各区县对照本通知中的督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7月2日,我办将会同相关处室、部门到崇明县、浦东新区、奉贤区、金山区开展现场督查。

三、相关要求

(一)本次督查将结合各区县自查自纠报告,并随机抽取检查点的方式开展;督查组要加强与被督查单位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共同落实好督查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督查工作要结合当前“三严三实”活动要求,既要认真落实各项督查措施,务求督查工作取得实效,也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尽量减少对基层部门、渔民群众正常工作和生产的影响。

(三)请区县于7月1日(周三)下班前将本区县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和《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整治汇总表》(附件2)附表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形式报我办;崇明、浦东、奉贤、金山区(县)请于6月30日(周二)下班前,将本次督查工作联络员信息报我办。

(四)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将汇总各区县自查自纠和督查情况,及时向各区县通报。

联系人:虞嘉禄,电话:23113024,18018888940

传真:63557919,邮箱:15000957874@163.com

附件:

1.“上海市平安渔业示范点(区县)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表”

2. 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清理整治汇总表

 

上海市水产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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