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新弘农业“智慧果园”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20〕430号
发布日期:
2021-01-04
失效日期:
主题词:
农业;建设;批复
上海新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上海新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申报2020年度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项目的请示》(新弘农业〔2020〕10号)收悉。经研究,你单位作为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2020年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现将新弘农业“智慧果园”建设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
上海新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北八滧基地。
三、建设内容
田间道路、水泥明沟、农田线路等基础设施,VBWJ12450玻璃温室、GSWQP系列(8440)葡萄种植专用温室、GSWQL系列(8440)用温室、灌溉系统、冷库废弃物处理系统等生产设施。
四、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4594.23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2254.12万元,自筹资金2340.11 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并做好项目自验收工作。自验通过后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委申请项目验收。
特此批复。
附件:新弘农业“智慧果园”建设项目投资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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