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设奉贤区百果园果树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发文机关: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主题分类:
新农村建设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4〕303号
发布日期:
2014-08-06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果树;生产基地;项目;批复
奉贤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上海市奉贤区农业委员会、奉贤区财政局关于奉贤区百果园果树生产基地项目的请示》(沪奉农委〔2014〕7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区建设奉贤区百果园果树生产基地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奉贤区百果园果树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奉贤区奉城镇卫季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市奉贤区光明镇光明村农工商合作社。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泥道路、明沟及盖板、围墙等基础设施,温室、连栋大棚、灌溉系统等生产设施,新品种引进、标准制定、追溯体系建设等,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532.92万元,其中水泥道路、明沟及盖板、围墙等基础设施169.98万元,温室、连栋大棚、灌溉系统、新品种引进、标准制定、追溯体系等生产设施322.94万元,农业项目费用40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298.1万元,区财政资金127.76万元,自筹资金107.06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之日起的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特此批复。
附件:奉贤区百果园果树生产基地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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