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终止朱泾镇草莓生态园休闲旅游提升项目等建设项目的批复

金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财政局:

你们关于终止部分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请示(金农〔2020〕159号、191号、192号、193号、20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终止朱泾镇草莓生态园休闲旅游提升项目、张堰镇香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立体土培盆栽“三可”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荷之轩活体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和新义天域田园新业态培育配套项目等5个项目。

5个项目原计划总投资5916.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合计2126.44万元(详见附件)。请按照《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8〕2号)等文件精神,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终止后的各项工作,市级财政已预拨资金合计1275.87万元在2020年度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时进行清算。

请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统筹做好项目规划,强化项目申报前期审核,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拨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预拨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额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已预拨市级补助资金

1

朱泾镇草莓生态园休闲旅游提升项目

362.25

116.95

70.2

2

张堰镇香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22.10

134.90

80.9

3

立体土培盆栽“三可”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971.09

416.80

250.1

4

荷之轩活体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3052.73

1047.45

628.47

5

新义天域田园新业态培育配套项目

1208.43

410.34

246.2

合  计

5916.60

2126.44

12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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