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白鹤镇草莓种苗生产基地项目有关内容的批复

产生日期:2012-12-10 07:10      来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青浦区农委、财政局:

你区《关于调整白鹤镇草莓种苗生产基地有关建设内容的请示》(青农委[2012]78号)收悉。经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组织评审组对你区调整后上报的白鹤镇草莓种苗生产基地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组一致同意立项。现就调整后的白鹤镇草莓种苗生产基地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浦区白鹤镇草莓种苗生产基地。

二、项目建设地点

青浦区白鹤镇响新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场地、管棚、温室大棚、繁苗设备和农业项目费用(详见附件)。

五、项目建设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场地12万元,生产设施管棚、温室大棚共292.96万元,繁苗设备共262.08万元,农业项目费用32.96万元(自筹资金列支)。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扶持资金240万元,区财政资金24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资金120万元。市级扶持资金以批准的决算为准。

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资金拨付环节,项目资金实行区级报账制和专账核算。上述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办理。希望项目建设单位接到本批复后,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在批复下达起的二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2011年11月3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同意建设白鹤镇草莓种苗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1]391号)自行终止,已下达市财政资金用于调整后项目。

此复。

附件:青浦区白鹤镇草莓种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明细表

 

 

上海市农业委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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