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取消闵行区浦江镇草莓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

 

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你委《闵行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取消闵行区浦江镇草莓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闵农委〔2015〕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区取消闵行区浦江镇草莓生产基地项目,《关于同意建设闵行区浦江镇草莓生产基地项目的批复》(沪农委〔2015〕32号)批复自行终止,已拨付的市财政资金68万元计入市财政拨付你区其他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项目资金。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7月1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评论

标签:

分享到:

字体: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