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终止恒孚无土栽培蔬菜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批复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财政局:

你们《关于撤销实施恒孚无土栽培蔬菜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请示》(闵农业农村委〔2020〕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终止恒孚无土栽培蔬菜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根据《关于闵行区2018 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计划(第二批)的批复》(沪农委〔2018〕356 号)和《关于同意恒孚无土栽培蔬菜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批复》(沪农委〔2019〕337号),项目原计划总投资1687.4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526.17万元。请按照原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修订<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农委规〔2018〕2号)等文件精神,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终止后的各项工作,市级财政预拨资金494.6万元在2020年度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时进行清算。

请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统筹做好项目规划,强化项目申报前期审核,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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