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本市农村村庄改造市级财政奖补计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
金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题分类:
农业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7〕333号
发布日期:
2017-12-22
失效日期:
主题词:
村庄改造;财政;奖补
闵行区、嘉定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区农委、财政局:
你们上报的2018年农村村庄改造项目计划收悉。经研究,现将市级财政(含中央)奖补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农委会同财政局根据市下达的计划任务,将建设任务及时分解落实至有关乡镇。
二、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改造项目,保障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三、按照下达的项目计划进行建设,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做好项目整合对接工作,合理安排各项目建设时序。规范工程管理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围绕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抓好工程推进,按月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四、项目建设完工后,各区应组织力量在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审计、审价后,组织竣工验收,将项目完成情况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清算项目尾款。
五、落实长效管理工作,发挥奖补政策持久效益。
附件:相关区2018年农村村庄改造实施计划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2日